发布时间:2025-05-05 点此:465次
极目新闻记者 邱睦
通讯员 宋子文
实习生 李筱玥
深夜,一男人饮酒后驾车行进在高架桥上,见前方有警方设卡查看酒驾,竟马上转向掉头逃跑。路上的车辆纷繁躲避。情急之下,该车与另一辆车产生磕碰。
11月18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得悉了这一案情。终究,经二审,该男人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2022年6月某日零时许,45岁男人胡军(化名)饮酒后驾驭一辆黑色本田牌小型一般客车,沿武昌区白沙洲大路高架桥(城市快速路)由南向北行进至巡司河路段时,遇到公安机关在此设卡查看酒驾。
胡军为躲避查看遂掉头逆向行进。驾驭途中,胡军驾车与一辆迎面驶来的轿车相撞。致使该车左边保险杠、左前叶子板、轮眉等部位破损。之后被告人胡军未泊车并持续逆行至江民路匝道驶离白沙洲大路高架桥。
过后,极目新闻记者从当晚的监控录像得知,在胡军驾驭的车辆产生磕碰前两分钟内,有十四台车辆相继驶过该路段,且三条车道均有车辆正常通行。在磕碰产生前七秒内,有三台车辆与胡军驾驭的车辆相对行进。
“我当晚的确与一个朋友在江夏一家小餐馆内吃饭喝酒。”据胡军告知,吃饭期间,他喝了三两多42度的白云边白酒。他们俩之后又喝了三小时茶醒酒。次日清晨,“我想现已清晨了,酒也醒了半响了,开车回家应该没事。”
撞车之后,胡军未泊车并持续逆行至江民路匝道驶离白沙洲大路高架桥。“擦碰之后,我就慌了神,只想着赶忙脱离现场。我给几个朋友打电话问怎样处理,他们都叫我投案自首。”
经公安民警电话传唤,胡军于撞车当日8时许主动到公安机关承受查询,并于当日在医院抽取了血样。胡军违法今后主动投案,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
经湖北省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对被告人胡军作案时精神状态及刑事责任能力进行司法鉴定,胡军作案时系一般醉酒,为彻底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审判以为,胡军违法今后主动投案,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系自首,且已补偿受损车辆的修理费用,依法对其减轻处分。胡军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没有形成严重后果,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榜首百一十四条的规则,其行为已构成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承办法官提示,作为机动车驾驭员一定要紧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时间绷紧法令之弦,坚决摒弃侥幸心理,文明安全驾驭,回绝酒驾,不做“醉”人。
(来历: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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