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酒驾撞到电动车后弃车跑路,又佯装大众上前向民警刺探音讯。但此举终究被民警识破。记者近来从顺义检察院得悉,男人葛某因风险驾驭罪被判处拘役两个月。
监控视频5月的一天深夜,宋女士的搭档骑电动车带其行至事发路口时停下来等红灯,两人忽然感觉电动车的后边被顶了一下,等他们预备回头看时,电动车再次被顶着往前滑了一段,而碰击他们的小轿车没有停下,而是当即右转弯驶离。宋女士赶忙拍下了这辆小轿车的车牌号。
宋女士报警后,在民警了解状况时,一名男人走上前问询民警产生了什么事,民警问其是否为与电动车产生事端的司机,男人矢口否定,称自己仅仅路过遛弯的“围观大众”,随后又解释道,“自己看见警车上的警灯就浑身不舒服”,说着便走开了。
但是,民警随后在事端现场不远处发现了一辆轿车,车牌号与宋女士用手机拍下的事端车辆共同。此刻,这辆车正停放在路旁边,车门紧锁,车内无人。民警正在车旁等候时,刚刚的热心“大众”再次从嫌疑车边上走过。民警又问询其是否是车主,男人仍然否定。
该男人言行引起民警警惕,民警查询比照发现,这辆车便是“围观大众”葛某的。
本来当天晚上,葛某喝下数瓶啤酒后接到朋友的约请电话,随后便自己驾车上路。在行进到一个十字路口时,预备右拐的葛某撞到了李某驾驭并载着宋女士的电动车。心虚的葛某没有当即停下,而是将车驶离了现场,并停在了事端现场几百米处的路旁边,自己则佯装“热心大众”回到案发现场探问状况。经判定,葛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2mg/100ml。
检察机关受理该案后,经审查以为,葛某醉酒驾驭小型轿车违背分道行进规则的违法行为,与本起路途交通事端的产生有因果关系,是事端产生的悉数原因,葛某一起存在产生交通事端后逃逸的违法行为;李某驾驭电动自行车违背载人规则搭载宋女士的行为,与本起路途交通事端的产生没有因果关系,不是事端产生的原因。顺义检察院以葛某涉嫌风险驾驭罪向顺义法院提起公诉,并主张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获法院判定支撑。